贺我司“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顺利换证
发布时间: 2010-04-16 17:39:36   阅读次数:   来源: 兴得科技 综合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对核发的原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进行重新核定。
    作为换证范围之列的单位,我司充分重视换证工作,最终通过严格审验和多轮专家评审,顺利获得“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新证,新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3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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